外省建筑業企業在我省從事建筑活動備案管理辦法
******章總 則
******條 為了加強建筑市場管理,維護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黑龍江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和住建部《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12]21號)、《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準入清出***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建市[2010]128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外省建筑業企業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裝修工程等活動的,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建筑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外省建筑業企業進入我省從事工程建設活動,實行備案管理***度,備案管理分為入網備案和單項工程投標備案。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外省建筑業企業是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工商注冊地不在我省,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而申請進入我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入網備案,是指外省建筑業企業進入我省時,須將本企業的基本信息和人員狀況錄入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網,在網上備案;
本辦法所稱單項工程投標備案,是指外省建筑業企業對某項工程投標時的備案。
第五條 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外省建筑業企業進入我省從事建筑活動的備案管理。
外省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駐黑龍江省辦事機構協助做好該省進入我省的省外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網管理
第六條 外省建筑業企業入網備案須向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入網備案后,方可申請單項工程投標備案。
(一)省(直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出省施工介紹信(國家國資委管理的直屬建筑業企業可憑國資委介紹信)。
(二)企業申請報告和企業申請表
(三)公司營業執照。
(四)企業資質證書。
(五)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六)公司稅務登記證。
(七)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八)省(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近三年施工項目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分包單位工程款和市場行為情況的證明。
(九)擬進入黑龍江省企業人員名單和建造師、分公司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授權委托人等主要工程管理人員的合法人事關系、社會勞保關系、注冊關系。
第八條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省外企業入網申請后,于受理截止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材料的審查工作,結果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無異的,準予入網,并核發《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以下簡稱《信用手冊》)。《信用手冊》用于記載工程項目備案信息,項目部管理和技術人員信息,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合同履約等情況。
《信用手冊》分電子和書面兩種版本。電子版本有關內容通過“外省建筑業企業備案管理系統”填寫上報,經辦理機關核對后由系統自動生成;書面版本依據平臺生成的信息打印。
《信用手冊》有效期自發證之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期滿前一個月,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省外企業在黑整體情況進行年度核查,核查合格加蓋印章后,并準許保留入網。
第三章 投標管理
第九條 外省建筑業企業入網備案后,實行單項工程投標備案***度。經審查符合條件單項工程投標備案后,方可參與投標活動和承接工程。
第十條 外省建筑業企業參加單項投標和承攬工程,須登錄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信息“外省建筑業企業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投標備案”欄目后上傳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有關手續,并帶以下資料:
(一)省(直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出省施工介紹信(國家國資委管理的直屬建筑業企業可憑國資委介紹信)。
(二)企業資質******。
(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法定代表人委托書。
(五)《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
(六)項目經理部成員一覽表。并附一覽表內成員的崗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七)《外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以上資料原件審查,復印件存檔備查。
在收到完整的工程項目備案信息資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備案手續。
第十一條 外省建筑業企業在本省承接一個以上工程項目或在不同地區承接項目的,設立的分支管理機構和委托的駐黑龍江負責人必須是******的。
第十二條 外省建筑業企業中標后,應當在中標后20日內帶《中標通知書》,并填寫《外省建筑業企業進黑施工備案登記表》,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備案手續,并應提供如下資料:
(一)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開具的“外省建筑業施工企業投標備案介紹信”復印件;
(二)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查原件);
第十三條 外省建筑業企業公司持《外省建筑業企業進黑施工備案登記表》、《信用管理手冊》,辦理銀行開戶手續。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備案手續和對施工監管過程中以及進行日常建筑市場行為、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檢查時, 應將省外企業是否持有《外省建筑業施工企業投標備案介紹信》和取得《信用手冊》、工程項目是否備案作為日常監督的必查內容,要對中標單位的投標書、項目班子成員進行核對,不允許更換項目班子成員,如有極特殊情況需要更換的,須經市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對于未在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外省建筑業企業備案管理系統”入網、未辦理《信用手冊》、未辦理人員變更手續、單項工程項目未備案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準參加工程投標活動,并責令補辦相關手續。拒不改正的,按《黑龍江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九項處罰,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提供虛假資料的,不予核驗和備案,并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經入網備案的建筑業企業要認真填寫《信用管理手冊》。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業務處(科)、站要對填寫《信用管理手冊》的企業所承包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市場行為分別進行評價,綜合管理部門要對其進行綜合評價;評價內容要記錄在《信用管理手冊》內。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和建筑管理方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由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 總包單位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的外省建筑業企業可直接到市(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具體辦法由市(地)自行制定。
第十八條 各市(地)每半年要將工程項目承包情況上報省住建廳備案。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二O一三年一月一日日起實行。原《外省建筑業企業和工程監理企業工程招標代理公司等中介機構在我省從事建筑活動的備案管理辦法》同時廢止。